父母親的家庭背景
我的母親出生於三○年初期的農業社會,祖先源自彰化縣秀水鄉鶴鳴村梅溪家族。母親在家中排行老四,上有一個大姊,二個哥哥,三個弟弟及三個妹妹。
早期升學念初中需要考試,母親認真苦讀,考取了彰化員林家政。但外婆早在她讀國小六年級時因胎盤不正,接生婆又失手,導致血崩難產離世。母親既在幼年時失去外婆,而早年臺灣農業社會物資貧乏,家中卻人口眾多,需要幫忙務農與照顧弟妹,這使得母親的求學成長過程異常艱苦,高職畢業後,十九歲即北上求職。
我的父親則出身於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村,後來到臺南落腳。父親在家中排行老大,下有四個妹妹及三個弟弟。大妹八歲時,因突來的大水災被沖走;大弟嬰幼兒時期,罹患痢疾,不幸喪命。
因環境困苦,爺爺早年積勞成疾,又有續酒解愁之陋習,年輕即患胃癌。因此父親青年時期即兄兼父職,需要協助照顧家中年幼的弟妹生活,並負擔他們的生活及學雜等費用。雪上加霜的是,因爺爺生前有留下債務,在父債子還的傳統觀念下,一切的經濟壓力全部落在父親身上;解除經濟上的重擔,為父親一生汲汲營求的終極目標。
初中畢業後,父親與奶奶北上至臺北,以半工半讀的方式完成高中學業。
父親與母親各自在台北工作十年,分別於三十歲及二十九歲時經媒人介紹,結婚成家。
奶奶成了第一代的基督徒
奶奶在五○年代封閉的臺灣社會中,偶然接觸到了長老會的西方傳教士,於是相信基督教。因著奶奶對主的順服,爺爺雖然罹患胃癌,生命卻蒙神眷顧,得以延續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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奶奶非常渴慕主,每早晨堅定持續佇立在主前,為家庭包含爺爺、子女與子孫,晝夜不住禱告。
下面這一首詩歌,是奶奶每年清明節去到爺爺位於天母的墓前,必須唱的詩歌。僅管事隔多年,現在到奶奶、父親與大叔叔墓前,我們仍然會高聲歡唱!
何等朋友,我主耶穌(詩歌第571首)
一
何等朋友,我主耶穌!擔我罪孽負我憂;
何等權利,能將難處 到主面前去祈求。
平安屢屢喪失,多少痛苦無須受;
無非我們未將萬事,到主面前去祈求。
二
我們有否苦難、艱辛?有否試探和引誘?
不能因此失望、灰心,應當向主去祈求。
誰能像祂忠實、穩妥,背我重擔分我愁?
惟祂知我每軟弱,故當向主去祈求。
三
我們是否疲倦、苦楚、思慮、重擔壓心頭?
救主仍舊是避難處,應當向祂去祈求。
朋友有否賣你、棄你?應當向主去祈求;
祂的懷抱是你護疪,經祂撫慰必無憂。
蠟蠋兩頭燒的人生
母親在親友的眼中,是人前人後都稱讚的。成家後,她對家庭生活甘之如飴,雖然兼為職業婦女,卻無怨無悔地付出,又奔波勞苦職場三十年,退休至今將近十五餘年。
父親是無神論者,相信「人定勝天」,生前並交代妻兒,政治與宗教切不可接觸。青年時期,因不慎在軍中交到壞朋友,父親學會抽菸以減輕壓力;因他一生多受痛苦,曾多次向人宣稱吸菸為他的第二生命。四十多年來,每天都要抽到三包以上的菸量,才能轉移他精神生活上的壓力,這造成了母親與兒女長期在二手菸的環境中生活。而且父親只要心情、生活或事業不如意時,立即向母親與孩子出氣,因為他認為:妻兒皆是來到世間追討債務的!
父親因長期身心失調,罹患躁鬱症,成為家中的不定時炸彈。尤其在已過封閉的社會中,父權主義重男輕女,使得母親和三個女兒,每日在死亡、恐慌與恐懼中生活。父親會突如其來的怒吼、咆哮,對女人拳打腳踢,以言語與行為暴力相向,造成大女兒與二女兒的身心嚴重失調,日後父親的陰影籠罩,始終心情無法平復。
在父親與四個孩子中,母親將自己當作擋箭牌,然而體力有限,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中常是蠟蠋兩頭燒,消耗怠盡。她忍讓父親,父親卻因中年時交友不慎,借朋友錢而被倒掉畢生積蓄,母親仍是默默承受,為著兒女甘願犠牲奉獻。
一九九六年至二○○四年,父親晚年時身體急速老化,更被朋友倒債,心中懊悔不已,最終積勞成疾,罹患白內障、心臟病、高血壓、人生最後八年還中風,領有「中度殘障人士」手冊。但父親心仍然剛硬,始終認為人定勝天。
二○○四年,父親因心律不整辭世,享年六十三歲。同年二月,大叔叔因猛爆性肝癌延誤就醫,在外婆家吐血,失血過多而辭世。
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
父親生前種種,使母親在現實生活中相當依賴大女兒,更期許她要幫助父母來照顧年幼的妹妹和弟弟。我的大姊自小就接受託負,也真的很懂事,在家中作父母的好幫手。不只如此,兩位姊姊及哥哥在學校認真踏實,表現優異,成為我這個小女兒最好的榜樣。
二○○三年,在一次家族至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村的尋根之旅中,大姊在父母親過度的期許下,情緒開始失控;父親辭世後,她更由於長期受到父親暴力相向,情緒終於全面引爆,重複父親怒吼、咆哮、言語與行為的暴衝,成為家中的不定時炸彈。
二○○六年,母親六十四歲時,奶奶因肝癌辭世,享壽八十二歲。隔年,母親六十五歲時,大舅因在家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,意外辭世。
二○一一年,母親六十九歲時,大姊因重大車禍意外事故摔斷左腳,復健治療中。隔年,母親七十歲時,六舅公因病辭世,享壽八十六歲。
二○一四年,母親七十二歲,三阿姨因病辭世,享壽七十歲。
二○○二年,我到了嘉義縣大林鄉求學,同班同學向我傳福音,於是便在民雄鄉召會一會所受浸得救。二○○六年,回到臺北半工半讀,並入住台北市東區在職姊妹之家,恢復召會生活。二○一四年夏天,第一次出國,與台北市南一大區聖徒赴緬甸開展。
二○一四年冬天,母親受浸得救。
「耶和華阿,尊大、能力、榮美、勝利、威嚴都是你的;凡天上地上的都是你的;國度也是你的,並且你被高舉為萬有之首。…我們的神阿,現在我們稱謝你,讚美你榮耀的名。我算什麼,我的民算什麼,竟有力量如此樂意奉獻?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,我們把從你手所得的獻給你。我們在你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,與我們列祖一樣;我們在地上的日子如影兒,沒有指望。…又求你賜我兒子所羅門純全的心,遵守你的誡命、法度、律例,成就這一切的事,用我所預備的建造宮殿。」(歷代志上29:11~1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