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父親七十多歲才得著的女兒。但重男輕女的觀念,再加上我出生後不久母親就遠走他鄉,爸爸獨自拖著我和哥哥生活,所以我不是掌上明珠,而是免費的出氣筒,連東西壞掉,都可以打我出氣……
但我還是很愛爸爸,我知道他是多麼不容易。為了想分擔他的辛勞,上至洗衣做飯打掃修繕,下至資源回收,十歲就開始做童工賺錢貼補家用。儘管每天衹能睡四個多小時,也習慣成自然,甘之如飴。
十歲那年,父親感染肺結核,就是俗稱的肺癆。眼看著我恐怕就要失去世上唯一的倚靠,我雖不知道神是誰,卻一直深信有神!我自己默默地禱告:『神啊,我願意把自己二十年的生命,分給爸爸,求你不要帶他走。』
但幾天後,父親不治死亡。親友紛紛撇清關係,唯恐走避不及。而我,連把爸爸從醫院搬回家的錢都沒有……走投無路,我想起電視劇的劇情,有小朋友甘心為奴,賣身葬父,我就把賣身告示,歪歪斜斜地寫在大紙板上:『衹要有人願意處理爸爸的後事,我自願去你家一輩子做奴隸。』然後把紙板掛在脖子上,挨家挨戶地兜售自己……
終於出現一個“好心人”,他拿來一張紙,承諾答應我的要求,要我簽名。我當時不過才小學三、四年級,識字不多,更不懂法律,根本不知道這是一張以高利貸計價的賣身契。於是,人生第一次簽名,就是把自己賣了…“好心人”真的把父親的遺體從醫院領回。我用四條長板凳,架著一塊門板,就把父親的遺體停在家裡,等候出殯。里長實在看不下去,就在頭七這天,安排法師誦經。
90年代初期,有種隨招隨停的福音車。不知是誰去攔下福音車,請一群基督徒來看望我這無依無靠、甚至賣身葬父的孤女。這些聖徒進來之後,帶著我站在角落,一同為父親的安息、這個家的前途,同心禱告。
萬萬沒想到,法師正在誦經的時候,手搖鈴中間的小鈴鐺忽然脫落,滾到父親遺體下方的長板凳中間。法師蹲下來,試圖伸手撿鈴鐺的時候,停在家中多日,已經散出異味的父親,忽然從門板上坐起來,和蹲在遺體旁撿鈴鐺的法師,面面相覷。誦經法師嚇得魂飛魄散,當場奪門而逃!里長攔阻不讓他走,法師說:『我只會超度死人,不會超度活人!』父親在眾目睽睽之下復活,且起身行走。震驚一時!這也是我信主的開始。
父親雖已復活,但賣身契依然有效。某日放學,我一出校門就被人抓住,塞進麻布袋,載到基隆港碼頭,準備交貨。我悄悄地在麻布袋裡禱告:『主啊,求你不能把我賣走!爸爸已經活過來了,如果我被賣走,就沒有人能照顧他,我去賣身為奴,也沒有意義了……』
神垂聽我的禱告。三次被賣、三次拒收。無論是新加坡、美國還是馬來西亞,買家都嫌棄我長得不漂亮,看不上我。到頭來,人肉販子眼看實在沒人要,只好無奈地把我放走。
那時父親一直不願意參加教會的聚會。直到有一天,我跟他說,這裡有許多山東人,他才跟著來。因著父親的來到,主日聚會立刻變成福音聚會,弟兄姊妹們熱切地傳講……老父親忽然落淚,跪在我面前,對我説:『孩子,妳救了我。』
父親復活的事件之後又活21年,並受浸歸入主名,感謝主,祂以死亡不能拘禁的復活大能,延續父親在地上的年日,並賜永遠的生命。以109歲高齡,滿足地安息主懷。
『我們曾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,和祂的來臨告訴你們,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構無稽之事,乃是作祂威榮的親眼見證人。』彼得後書 1:16
(作者匿名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