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台北林姊妹
從渴望被愛,到遇見愛我的神
我一歲時,父母便離婚了,從小跟著媽媽長大。媽媽非常愛我,盡力給我最好的教育與生活環境,但她的工作一直很忙,青少年階段的我,大多數時間都住在學校宿舍裡。生活雖不匱乏,內心卻非常渴望被愛。於是從小我就很會討老師喜歡、討同學喜歡,甚至討同學父母喜歡,只為填滿那份被愛的期待。
有一次畢業公演,媽媽因工作無法出席。那天許多同學的父母都送花給我,演出結束後,他們各自牽著孩子的手回家,而拿著最多花的我,卻獨自落寞地留在現場。心裡湧上一股悲傷與不甘,覺得自己這麼努力,卻什麼都沒有。從那時起,我成了一個忌妒、爭競、好強、不服輸的人。
大學畢業後,我順利成為記者。工作壓力很大,每天面對讓人沉重的新聞、趕稿的壓力、早出晚歸的生活,讓我覺得力不能勝,好像快被淹沒了。我常問自己:到底要熬到什麼時候才能出人頭地?我在追求的,究竟能帶給我什麼?但不服輸的性格,卻又逼著我把自己留在那樣的環境裡,不允許自己輕言放棄。那時的我,像一艘在汪洋中載浮載沉的小船。
路加福音一章七十八至七十九節:「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,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,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,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。」
那時,我的主管是一位基督徒。有一天她邀請我去參加教會的活動,我抱著討好主管的心答應了。來到教會,唱起詩歌的那一刻,那些詩歌好像唱出了我多年來的委屈、不安與痛苦,眼淚就一直流、一直流。
聚會結束後,一位姊妹來找我聊天,問了我三個問題:
「你知道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嗎?」我說:「我不知道。」
「那你知道你現在所追求的,將來要得到什麼嗎?」我說:「我不知道。」
「那你知道人生最終要往哪裡去嗎?」我說:「我不知道。」
那一刻,我忽然感到非常徬徨,為什麼我每天拼命追求所謂成功的人生,卻連人生最基本的問題都回答不出來。弟兄姊妹告訴我,人被造是為著盛裝神,若沒有神,即使擁有財富、享樂與成就,人生仍會若有所缺,因為那些都不是人生真正的意義。於是,我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受浸,成為神的兒女。
信主後,主在許多環境中讓我看見,祂為我所預備的路,遠超過我自己能揀選的。有一次,同事暗中搶了我的案子。後來輪到我有機會簽同事的案子時,主卻在我心裡說:「神愛世人。」要我用祂的愛去愛這位同事。當下我放棄了簽約的機會,告訴業主請他直接聯絡原來的業務。沒想到這件事在辦公室傳為佳話,老闆私下賞識我、主動為我介紹客戶,我也在同事之間留下了美好的見證。
原本對婚姻悲觀的我,在召會中看見許多愛主的家庭,因著夫妻同愛主、一同過召會生活,家裡滿了喜樂,滿了詩歌的聲音,也滿了愛。我深受這樣的光景吸引,也盼望能在主裡建立這樣的家庭。
那時,我剛認識我的先生,也就是身旁這一位。他對我的好,可以說是無可挑剔,但他並不是弟兄。我非常愛他,也盼望他能接受這位上好的神。然而他總是告訴我,他是家裡的獨子、家族的長孫,什麼都可以給我,唯獨信主這件事無法答應。努力了一段時間後,有一天我堅決地對他說:「雖然你很愛我,但如果你不信主,我們走的是不同的方向,有一天終究還是會分開的。長痛不如短痛,不如我們現在就分手吧。」
完整見證: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