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半生的迷與痴
在我的印象中,讀小學的我是個乖孩子,也有很好的同伴,那時我們排路隊一起回家,我會到她的家裡去玩,她是一個面部燒燙傷的女孩,但是我並不以為意,很樂意與她一起玩,小學的時光我過得很快樂。
後來,我們搬家到台北市,那裡有許多百貨公司,印象中,我常常和哥哥到百貨公司或是中華商場,去玩電動玩具,那時我開始迷上了電玩,常常玩得沒日沒夜,也常常利用爸爸疼愛我們的心,和爸爸拿錢去買電玩的卡匣,那時我們是跟著潮流走,只要一出新的卡匣,我們就會買來玩,當時和家裡的關係也處得不好,常常惹媽媽傷心;另外,我對性的好奇,開始了我自慰的人生,在經歷夢遺後,我發現我竟然喜歡的是男生,而我以為那就是愛,也因為這樣,雖然我外面照常地讀書、上課,成績也表現得不錯,但心裡卻時常會迷戀某個男生,那讓我感到不適,我會想為什麼我喜歡的是男生。在國中的時候,我有個輟號叫娘娘腔,因為我常和女生在一起玩,大部份時候我都站在女生這一邊,經過了一段時間,我竟將它合理化,我對自己說,對,我就是娘娘腔,在我身體裡居住的是女性的靈魂,也因為這樣,更讓我感到迷茫,我的人生為什麼是這樣呢?
後來考到台北第四志願的松山高中,雖然沒有如願的考上師大附中,但第四志願也算是不錯了,但是我對男性的迷戀並沒有改變,我也沒有和任何人說,陸陸續續的也曾暗地裡喜歡過人,但也不敢有更明顯的動作,直到我的一位老師他說,愛要勇敢地表達,之後,我遇到了一位教會的弟兄,當時我正值感情的空窗期,他又常對我傳達信仰,我就對他有了好感,與他在一起了,當時的我不懂事,雖然教會的長老曾告誡我說,那樣的行為是不對的,但我並不以為然,仍然我行我素。
後來因為上了不同的大學,也就因此分開了,在大學中,我住在教會的弟兄之家,努力讀書、也參加教會的各項服事,外面有不錯的成績,在弟兄之家也表現良好,但是裡面的問題並沒有解決,直到大四那年,我又迷戀上了教會的一位弟兄,但這次我們並沒有在一起,當時我很痛苦,我發現原來曾經讀過、聽過的聖經信息對我而言只是外面的,並沒有真正成為我裡面的實際。
在當兵的時候,由於自我意識強烈,無法與軍中同袍相處,因此罹患重度憂鬱症,住院期間,病得很重,只想著放假能得到自由,後來因此而驗退,離開軍中後,我穩定的至醫院看診,定期服藥,但被害妄想仍持續攪擾我的生活,一度甚至不敢出門,找工作也並不順利,常常是工作一個換過一個,也利用職訓課來領取生活補助金,直到現在我在學校擔任警衛工作才穩定下來,工作已經六年了。
我的前半生好像就在對性的痴迷當中度過,在聖經裡有這麼一段話,『我說,你們當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』我明白了聖經的教導,人有三個部分,我們感官所接觸到的只是物質的世界,是身體的部分,而魂能夠感受到精神的層次,我們的最深處還有一個靈,這是接觸神的器官,當我們的靈性得著發展,神的性情就越能藉著我們顯出來,而不只是靠著眼見和感覺而生活了。
桃園市召會三會所 李弟兄

![[應時的話#1]面對壓力.10句聖經的話](https://img.luke54.org/og-2872.jpg)
![[應時的話#6]生病了...10句聖經的話](https://img.luke54.org/og-2960.jpg)
![[應時的話#4]諸事不順.10句聖經的話](https://img.luke54.org/og-2928.jp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