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是否有攔阻神祝福我們的因素
禱告沒有得答應,首先和我們個人的情形有關。如果我們犯了罪,或者有不適合的言語、行為、念頭和態度,或者是對神對人有消極的感覺,都可能攔阻我們和神之間的交通,使祂的祝福不能臨到我們。這就像小孩子沒有把滿身泥巴洗乾淨以前,父母不會允許他上餐桌吃飯。
提摩太前書一章18節提醒信徒,要「持守信心和無虧的良心;有人丟棄這些,就在信仰上猶如船破」,船破了,就無法盛裝神的恩典、祝福和幫助。良心是靈的一部分,當它發出警告的時候,一定要停下來認罪,照著主耶穌給我們的感覺承認自己的不是,並求主用祂的寶血遮蓋我們,這樣禱告才能得以成就。
二 我們的禱告是否妄求
雅各書四章2-3節說: 「你們沒有,是因為你們不求;你們求也無所得,是因為你們妄求,為要耗費在你們的宴樂中。」
禱告的動機很重要。神知道我們,神也觀察我們,祂不是坐在供桌上一味滿足信徒的偶像。如果我們妄求,求我們不該得的,或者求神所不喜悅的,特別是那些會「耗費」我們這個人的,我們將一無所得。比如說,你向神求討天上的月亮,別人的妻子,或者不讀書就拿第一名,這種禱告豈不是自討沒趣? 但這不是叫你不敢想,不敢求;有時神會給我們作夢都想不到的好處,偏偏沒給我們唾手可得的東西。總之祂自己會判斷,但那些令你內心不安的欲望,就不必費工夫向神求討了。有些事物我們根本不需要,神不會給我們;有些現在得到了,反而會被它耗掉時間和精力,所以神現在不給我們。
三 我們的禱告是否憑著信,一點不疑惑
禱告要憑著信心求,不是只憑著嘴巴說,或者只在頭腦裡想。 主耶穌親口告訴門徒: 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,就是對這座山說,從這邊挪到那邊,它也必挪去;並且在你們就沒有一件事是不可能的。」(馬太福音十七章20節)
雅各書一章5-8節則從另一面說到信心: 「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,就當求那厚賜眾人,也不斥責人的神,就必有賜給他的。只是要憑著信心求,一點不疑惑;因為那疑惑的人,就像海中的波浪,被風吹動翻騰。這樣的人,不要想從主那裡得到甚麼;心懷二意的人,在他一切的路上,都是搖蕩不定的。」 如果又求主耶穌,又求滿天的神佛;又求主耶穌,又想盡辦法要靠自己,從聖經的觀點這就叫作「疑惑」,叫作「心懷二意」,叫作「不憑著信心」。因為我們根本不相信祂是獨一的真神,不相信單單有祂就夠了。我們東求西求,這邊拜一點,那邊也拜一點,處處押寶,什麼都相信,其實什麼都不信。
四 我們的禱告是否在靈裡
禱告除了憑著信,也必須在正確的範圍裡。 如果插頭沒有插入插孔,電流就不能起作用。照樣,我們的禱告也不能在心思裡打轉,否則就不能和神有正確的交通。 約翰福音四章23-24節說:「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,那真正敬拜父的,要在靈和真實裡敬拜祂,因為父尋找這樣敬拜祂的人。神是靈;敬拜祂的,必須在靈和真實裡敬拜。」 回到靈裡不難,當我們安靜下來,回到全人的最深處,真誠地來尋找神,我們就能被點活,運用我們的靈來呼應神,並且來禱告神。
五 我們的禱告是否住在主裡面
對於還沒有信主的朋友,或者才信主不久的弟兄姊妹,滿足了以上四個條件,差不多就是合格的禱告了。 但隨著信主越久,你會發現主耶穌的標準可能也會提高;好像小孩子漸漸長大,父母對你的期望也會提高。所以對於某些專特的請求,禱告得答應還得有一些條件。有興趣了解的朋友,不妨繼續聽下去。 約翰一書二章說得很好: 「那說我認識祂,卻不遵守祂誡命的,便是說謊的,真理也不在這人裡面了;然而凡遵守祂話的,神的愛在這人裡面實在是得了成全。在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祂裡面。那說自己住在祂裡面的,就該照祂所行的去行。」 住在主裡面並不難,只要遵照主的話,就能在靈裡面認識主,並且住在主裡面。該為哪些事禱告,該怎麼禱告,我們都會很清楚。 所以你可以和基督徒一起讀聖經,更多認識神的心意和神的法則。
六 我們的禱告是否照著神的旨意
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教導門徒如何禱告,其中也含示了禱告得答應的原則: 「所以你們要這樣禱告: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,願你的名被尊為聖,願你的國來臨,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我們日用的食物,今日賜給我們;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欠我們債的人;不叫我們陷入試誘,救我們脫離那惡者。因為國度、能力、榮耀,都是你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。」 神雖然無所不能,但祂自願受限制。如果地上沒有人和神配合,沒有人照著神的心意來禱告,神就不在地上推行祂的旨意。所以神要我們先為祂的旨意來求,再來才是為我們的需用、我們的虧欠和我們的蒙保守向祂尋求: 「小信的人哪,野地裡的草,今天存在,明天就丟在爐裡,神尚且這樣給牠穿戴,何況你們? 所以不要憂慮,說,我們要喫甚麼?喝甚麼?披戴甚麼?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急切尋求的,你們的天父原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。但你們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,這一切就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 我們可能還沒有受浸,但我們可以放下一切的擔心,為著自己的得救禱告,也為著世界、國家、社會和週遭的親友禱告,使神的旨意能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
七 我們的禱告是否堅定持續
如果我們履行各種條件了,但禱告仍遲遲沒有成就,該怎麼辦呢? 路加福音十八章記載了一個故事: 「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,說,某城裡有一個審判官,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人。那城裡有個寡婦,常到他那裡,說,我有一個對頭,求你給我伸冤。他多時不肯,後來心裡說,我雖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人,只因這寡婦常常攪擾我,我就給她伸冤罷,免得她不斷來纏磨我。主說,你們聽這不義的審判官所說的。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,祂縱然為他們忍耐著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?我告訴你們,祂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。」 即便是不義的審判官,為了不再被寡婦纏磨,他還是會申張正義給她申冤。何況神是公義的,是愛我們的,若是我們晝夜呼籲祂,難道祂會忍著心硬是不給我們成就麼? 因此禱告不可灰心,要堅定持續地「纏磨」主。有時候主沒有立刻做事,是要訓練我們倚賴祂、信靠祂,直到禱告成為我們日常的習慣。
現在你知道該怎麼禱告了。主耶穌是活的神,也是奮力活動的神。如果我們能聽主的話,把主權交託給祂,神必然在適當的時候為我們成就一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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