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錢財是無定的,惟有神永遠堅立
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,不要心思高傲,也不要寄望於無定的錢財,只要寄望於那將百物豐富的供給我們享受的神。(提摩太前書六17) 信息選讀:從人因著墮落,和神出了事,離棄了以神作人一切的地位,財物就變成墮落人類生活中一件要害的事。因此人就在這種情景中,落到只認財物,不認神,只知倚靠財物,不知倚靠神,甚至事奉財物,以財物為神,讓財物頂替了神的黑暗中。神的仇敵撒但魔鬼,也就趁機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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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,不要心思高傲,也不要寄望於無定的錢財,只要寄望於那將百物豐富的供給我們享受的神。(提摩太前書六17) 信息選讀:從人因著墮落,和神出了事,離棄了以神作人一切的地位,財物就變成墮落人類生活中一件要害的事。因此人就在這種情景中,落到只認財物,不認神,只知倚靠財物,不知倚靠神,甚至事奉財物,以財物為神,讓財物頂替了神的黑暗中。神的仇敵撒但魔鬼,也就趁機利用

身為基督徒,大家應該都對奉獻的意義相當熟悉,不過以下的對話,相信弟兄姊妹也不陌生。「我這個月卡費還沒繳耶......」「才剛繳完房租,下個月再奉獻吧!」沒辦法,經濟不景氣,大家生活壓力都大,雖然只是所得的十分之一,仍然常常充滿掙扎。為什麼我會那麼了解呢?因為我就是其中一員,基本上每周主日,我都會有上述的心情,而且更為沉重......。詳細情形我就不多說了,總

錢不是萬能,但沒有錢很多事情不能,所以很多人為了錢甚麼事都可以,人的羞恥心往往就是這樣失去的。 你要知道,我們人「得著神就得著萬有」,而撒但則試圖讓人「得著錢就得著萬有」,與神對抗。很多人活在世上,最終得到一個冷酷的結論:萬物都可以用錢買來。我們買木頭、石頭或者其他心愛的東西都需要錢,買技術、勞力也要錢。住要錢,搭船要錢,過節要錢,創業要錢,培養品味要錢,為自己伸張正義要錢,奉養父母也要

錢放哪裡最好? 藏在家裡怕被搶,綁在身上太麻煩,放實體銀行利息又低,那麼買比特幣怎麼樣呢? 但根據媒體報導,日前駭客入侵南韓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商Bithumb(全球前五大的比特幣交易商),從員工電腦取得三萬筆以上的客戶資訊,然後騙取了客戶的密碼,將他們的帳戶提領一空,損失超過數十億韓元! 所以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中說的話是對的: 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,地上有

在我成為卡奴之後,一心想在感情上有個依靠,在網路認識了男友。但早在一起前,其實我心裡已經有個底,知道我們是沒有未來的,因為我是位單親媽媽帶著一位小孩,以這樣的條件,自己清楚知道,我是很難在感情上能夠找到一位可以依靠和諒解的人。 和男友交往期間也發生不少事,三年多幾乎把陪小孩的時間都花在男友身上,那時的我很享受感情上的快樂,不過兩人之間的感情慢慢因為家庭背景因素,成了彼此很難繼

你愛錢嗎? 我愛錢,就像愛我穿了很多年的褲子,或者愛我的舊書一樣,但還沒有比愛我的太太還更愛。 可是網路上有一個故事,卻讓我看見一個愛錢比愛太太更多的男人。 這一個男人名叫約翰,一生七十年都在工作,並且存下所有每一分能省下的錢,從來不答應他太太買新衣蓋新房的要求,也堅決不肯生孩子,因為生養孩子得花大錢。 錢就是太太,錢就是兒女,而他活生生的真太太阿蘿不過是裝

有一個人基於信任,借給朋友2000萬元周轉。 這位朋友事業做得很大,住的是天母的豪宅,出入以名車代步,應該沒有問題。 奇怪的是,借錢給這位朋友以後,他就人間蒸發了,不但完全找不到人,連豪宅都被拍賣了。房子裡頭,生活用品都還在,草莓醬和桌上的筷子都還沒有收,連豪奢的皮草也扔在沙發上,烘衣機裡還放著夫妻兩人貼身的衣物。 太過分了,趁夜潛逃,完全是故意的。&nb

一九二五年,英國有一位作船運生意的弟兄。有一次他接到電報說,他有一艘八千多噸的大貨船,過十天要到。 剛好有一位弟兄在他家裡,他寫了一張二百鎊的支票,托那位弟兄去為福音工作用。那位弟兄剛走出去,他又接到電報說,那艘八千噸的貨船出事沉沒了,全船的貨物全部損失殆盡。他趕快按鈴叫人把那位弟兄叫回來,對他說,因為貨船損失了,我需要重新寫一張支票。 然後他把原來那張支票追回撕掉,改寫一張五

十一奉獻的濫觴是亞伯拉罕擊敗四王,將侄兒羅得救回後,將所得的一切,拿了「十分之一」給至高神的祭司,撒冷王麥基洗德(創十四18~20)。後來雅各到他母舅家的途中,在伯特利夢見神,醒後向神許願說,凡你所賜給我的,我必將「十分之一」獻給你(二八22)。 按利未記奉獻的條例看,十分之一是給耶和華神的比例(利二七30),或許由此可推知麥基洗德是地上神的豫表或代表。所以就新約

聖經中路加福音有個故事,教導人如何作精明的管家。「耶穌又對門徒說,有一個財主,他有一個管家,有人向他控告這人揮霍主人的財物。主人叫管家來,對他說,我所聽到關於你的事,是怎麼樣?把你管家職分的賬目交代清楚,因你不能再作管家了。那管家心裡說,主人要撤去我的管家職分,我該作甚麼纔好?鋤地罷,無力;討飯罷,怕羞。我知道該怎麼作,好叫人在我被撤去管家職分之後,可以接我到他們家裡去。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,一個一

馬太福音十四章14~21節這段記載,是說到主食飽五千人的神蹟。這神蹟發生的地點在曠野,時間是在黃昏。『到了黃昏,門徒到他跟前來,說,這是野地,時候已經晚了,請解散這些群眾,他們好往村子裡去,為自己買食物。』 這裡門徒以為主不知道狀況,自以為精明的題醒主說,現在的地點在野地,時間是黃昏。並且他們提了一個解決方案,就是要解散這些群眾,好使群眾往村子裡去,為自己買食物。但是主耶穌卻

感謝神,雖然駱駝穿過針(鍼)的眼是難的,但這兩千年來很多駱駝穿過了針的眼。 在馬太福音19章提到,有一個青年人到耶穌跟前來,說,夫子,我該作甚麼善事,纔可以得永遠的生命?耶穌對他說,你為甚麼以善問我?只有一位是善的。你若要進入生命,就要遵守誡命。他對耶穌說,那些誡命?耶穌說,“不可殺人,不可姦淫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,當孝敬父母,又當愛鄰舍如同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