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所有的事都叫我們得益處
還有,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 (羅馬書八28) 註: 萬有包括萬人、萬事與萬物。父神答應那靈為我們的代求,安排我們的環境,使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我們得益處。 愛神使我們體貼神的心意,並且願意與祂配合。神作工需要我們配合,而我們的配合,證實我們是按神旨意被召的人。 這裡的“益處,”照上下文看,並非指物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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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,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 (羅馬書八28) 註: 萬有包括萬人、萬事與萬物。父神答應那靈為我們的代求,安排我們的環境,使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我們得益處。 愛神使我們體貼神的心意,並且願意與祂配合。神作工需要我們配合,而我們的配合,證實我們是按神旨意被召的人。 這裡的“益處,”照上下文看,並非指物質

很多時候,我們用以往的經驗和自身的標準來定義禍福、好壞,但這真的可靠嗎? 敘利亞難民莫森(Osama Abdul Mohsen)和他的孩子柴德(Zaid)的故事,或許可以帶來一點不同的省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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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了,老師問班上同學,升上三年級有什麼新的期望和目標。好多小孩都舉手說:「希望三年級功課可以更好。」聽起來覺得令人欣慰,小小年紀就懂得上進。但是,他們的下一句都是說:「不然要被媽媽(或爸爸)打。」 今天一個小女生下課站在老師桌邊,我問她怎麼了? 她說:「考卷不敢拿給媽媽看,所以沒有簽名。」 我微笑看著她,想也知道她考不好,所以也就不多問了。但是她很無奈又傷心的告訴我:「一定會被媽媽打得很慘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