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的理財法則 : 十一奉獻。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?
很多人常常聽到,基督徒要「十一奉獻」,到底什麼是「十一奉獻」呢?甚至還有人誤解,神還會缺錢嗎?祂是神,都是祂的創造,哪裡需要錢來滿足神?「耶和華如此說,天是我的座位,地是我的腳凳;你們要在那裏為我建造殿宇?那裏是我安息的地方?耶和華說,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,所以就都有了」(賽66:1-2)那為什麼會這樣呢?十一奉獻的濫觴是亞伯拉罕擊敗四王,將侄兒羅得救回後,將所得的一切,拿了「十分之一」給至高神的祭司,撒冷王麥基洗德(創十四18~20)。 後來雅各到他母舅家的途中,在伯特利夢見神,醒後向神許願說,凡你所賜給我的,我必將「十分之一」獻給你(二八22)。 按利未記奉獻的條例看,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