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要常常喜樂
『你們要在主裡常常喜樂,我再說,你們要喜樂。』腓立比書 四:4 信息選讀:第一件事情我們要知道的,就是『要喜樂』是神的一個命令。聖經從來沒有命令我們去作所不能作的。每一次神在聖經上,命令人的命令,都是人所能作得到的。聖經並不是叫我們快樂,乃是叫我們應當靠主喜樂,不只靠主喜樂,乃是靠主常常喜樂。我們如果拜偶像,我們就是違背神的命令。這個我們知道。今天如果有一個人沒有喜樂,他也是違背神的誡命。這個我們並不知道。我們以為犯了拜偶像的誡命,纔是犯誡命,犯了不喜樂的誡命,就不是犯誡命,實在兩個都是一樣的犯神的命令。喜樂既是一個命令,這命令就是你我應當實行的。不然,就是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