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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‧04‧19
福音|【宇宙中獨一感人的大愛】水深之處福音網
人生最重要的事就是認識神。宇宙中只有一位獨一的真神,祂創造光與暗,是天地間唯一的真神。人手所造的並非真正的神。
 
我小時候,家中擺滿偶像,有白臉的、黑臉的,手持刀劍、吐著舌頭。每當三更半夜起來上廁所,路過客廳時總是快步跑過,深怕它們會突然對我微笑,說:「林天德,我愛你。」因此,我每次經過都不敢直視它們,愈拜愈害怕。
 
得救之前,我曾失眠三年,也多次試圖自殺。但感謝主,我接受主已經三十六年了,祂的保守使我仍然健在,不然我的骨頭恐怕早已化為灰燼。人的盡頭,正是神的起頭。算命先生曾斷言,我活不過三十九歲,因為歷史上的英雄如文天祥、岳飛、史可法皆未過四十。然而感謝主,如今我已年近五十,仍然活在祂的恩典之中。
 
這三十多年來,我深刻地體會到主的愛,祂愛我們每一個人。神是愛的神,不需要人頂禮膜拜,只要我們願意向祂敞開心扉,祂就會接納我們。現在的我,每天都能安穩入睡,甚至睡到打呼。孩子們笑說:「爸爸的打呼聲好大!」我的姊妹則安慰他們:「這是你們爸爸睡得香甜,要感謝主啊!」
 
世上許多歷史人物曾經風雲一時,如成吉思汗,他曾建立橫跨歐亞非的大帝國,但他無法賜予人生命,更不能陪伴你走人生的道路。他雖然活到六十歲,卻仍是個罪人。他的存在對我的生命毫無影響,唯一讓我想起他的時刻,大概只有在蒙古餐廳吃烤肉時。然而,耶穌基督卻不同,祂至今仍活在我們心中,是真正改變生命的主。祂在世上所說的每一句話,都充滿智慧,既簡單又深刻。
 
祂曾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,就絕不在黑暗裏行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
「凡勞苦擔重擔的,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必使你們得安息。」
「信入我的人,就如經上所說,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。」
「我就是道路、實際、生命。」
 
 
人若離開神,便是罪。浪子與父母的關係不和,就如同冰箱若拔掉電源,外表雖然光彩亮麗,內裡卻是一片黑暗。許多年輕人外表清秀可愛,自認良善,但是否曾對朋友刻薄?是否對父母大聲吼叫?是否用力甩門,甚至一個月不曾叫聲「爸爸、媽媽」?作父母的,往往如同主耶穌,在四面受壓之中仍不願放棄子女,默默承受一切。
 
然而,罪無法靠將功補過來抵消。就如同一個人殺了人,不能因為之前從未犯罪就要求寬恕。一位父親曾對孩子說:「你若作壞事,就在牆上釘一根釘子,若行善便可拔掉一根。」即使釘子拔了,牆上仍留下痕跡。後來,父親用紅色油漆塗抹釘痕,經過多次塗抹,牆壁比從前更美。神也是如此,若我們認自己的罪,祂就赦免我們,潔淨我們,使我們成為新人。
 
神愛我們,賜給我們陽光、空氣、海水和美好的大自然,更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。我喜愛書法,若弟兄姊妹向我要字畫,我會樂意贈送,但若有人想奪走我的獨生子,我定會拚命護衛。然而,神卻願意將祂的獨生愛子主耶穌賜給我們,讓祂為我們的罪流血捨命。
 
世上所有犯人面對刑罰時,皆會後悔自己過去的錯誤,但主耶穌被審判時卻默然無聲,甘願成為神的羔羊,為世人禱告:「父啊,赦免他們!」在祂被釘十字架的前三個小時,路人譏笑祂:「祂救了別人,卻不能救自己。」然而,祂大有能力,能醫病、趕鬼、平息風浪,卻甘願順服神的大愛,為世人犧牲。愛的力量令人勇敢,願意付出一切。
 
一位婦人在做飯時,目睹老虎叼走她的孩子,便拿著菜刀奮力追趕,老虎跳過山溝,她也跟著跳,最終老虎害怕,釋放了孩子。當她回望來時的路,才驚覺自己竟能越過那麼寬的山溝。這就是母愛的力量。同樣,主耶穌的愛也激勵人,祂甘願掛在十字架上六個小時,忍受最羞辱的刑罰。在祂最痛苦的時刻,天父因著公義離開了祂,祂哀嘆:「我的神,我的神,你為什麼離棄我?」主耶穌的死,並非因為祂自己犯罪,而是為了我們承受這苦杯,使我們得著拯救。
 
聖經上說:「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的;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為我們死,神就在此將祂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了。」我們都有罪,然而主耶穌在我們還作罪人時,就已為我們捨命,祂的愛遠超世上任何一位賢人。
 
曾有一位軍人因叛變被判死刑,他的妻子帶著六個孩子懇求軍官饒命,軍官冷漠地說:「明天黃昏六點,教堂的鐘聲響起時,準備收屍吧!」然而,翌日六點,鐘聲卻遲遲未響。軍官親自前往教堂,赫然發現那位母親緊抱著鐘,身體被鐘槌撞得血肉模糊,骨骼盡碎,為的是阻止鐘聲敲響。見此情景,軍官當眾宣佈:「因著她的犧牲,她丈夫無罪釋放。」
 
我們所犯的罪比這軍人還多,但主耶穌為我們而死,使我們得享祂的大愛。只要你願意給主五分鐘,祂就能改變你的一生。信主,絕不會後悔,唯一的遺憾,是信得太晚!
 
 (2006/3/4埔里召會福音聚會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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