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言語一解開,就發出亮光,使愚蒙人通達。 (詩篇一一九130)
註: 神的話一向我們解開,或開啟,就發出亮光,在裏面照耀我們的心和我們的靈,將智慧和啟示分賜給我們。
信息選讀:光乃是在於神的話。...我們在這裡所說神的話,不是指著聖經中寫著的話,乃是指著聖靈在我們裡面向我們所說的話。聖經乃是神寫的話,這是不錯的,但這些話還不過是呆板的字句,並沒有光照的能力,還不能作我們的光。乃是等到聖靈把聖經的話,重新向我們啟示,給我們解開,為我們點活的時候,這些話纔有光照的能力,纔能作我們的光。我們若僅是把聖經讀熟了,甚至也背過了,也不過是得著一些字句的道理,還算不得是得著了神的話,所以也不會得著光。只有當聖靈在我們裡面,就是在我們的靈裡給我們啟示,為我們解開的時候,聖經的話,纔能成為神活的話,纔能叫我們得著神的光。
主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說,『我對你們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』主在這裡是把話,靈和生命,這三件東西連起來說的。生命和靈既都是在我們裡面,可見這裡所說主的話也必是指著那在我們裡面的話,不是指著外面聖經的字句。所有在我們外面的話,可說都不過是知識,還不是光;必須是進到我們靈裡的話,纔是神活的話,纔會有光。當我們讀聖經的時候,若我們是在交通中一直使用靈來讀,敞開靈來接受,那時經上的話,對我們纔是靈,纔是生命,能一直進到我們的靈裡,成為活的話,而帶來生命的亮光。
光照既是在神的話裡,我們就必須尊重神的話。每一次聖靈在我們裡面向我們說話的時候,我們都該絕對的聽從,不可輕忽,不可違背。正如以賽亞六十六章二節,五節所說,因神言語戰兢的人,當聽祂的話。我們若是違背了神的話,就是拒絕了神的光。我們甚麼時候一拒絕光,光就失去了。光一失去,生命也就沒有了,聖靈和神的同在也都消退了,所有屬靈的豐富,屬靈的祝福,也都失去了。這真是莫大的虧損!所以一個真認識神的人,一碰到神的話,就恐懼戰兢,不敢不接受,不敢不順服。
如果神一次對你說話,你不理,再次對你說話,你違背,三次對你說話,你又讓祂去,結果你裡面定規沒有一點光,沒有一點竅,生命也就沒有一點進路。反過來說,如果神每次對你說話,你都順服,這樣,你順服神的話一次,裡面就開了一個口,讓光能照進來。你再順服神的話一次,裡面又開了一個口,光就能更多的照進來。你若這樣一直順服下去,結果就必...滿有亮光,也滿有生命。所以生命是在光裡,光是在神的話裡。﹝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《生命的認識》﹞
你可以這樣禱告:主耶穌,我寶貝你的話,也樂意讀你的話,就是聖經,因為你的言語一解開,就發出亮光,使愚蒙人通達。主耶穌,叫我每一次讀你的話,都向聖靈敞開,讓聖靈把聖經的話向我解開,使我得著神的光。主阿,也使我作一個尊重、順服你話的人,使光沒有攔阻,能一直照進來,使我行在光中,清楚又明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