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年我到歐洲旅行了六星期,蒐集寫作材料,同時也辦點正事。除了到大都市走動,當然也得深入山區,或者到海邊吹吹風,走訪那裏的人兒,聽聽他們的故事。
然後很奇怪,在離家一個月後,我就發現向來旅行時不大想家的自己,這回居然想家了。
嚴格說來,不是想家,而是想睡在家裡的那個人。家之所以為家,正是因為有那個心上人在家,否則也不過是一間建築物罷了。那個人到了哪裡,那裡就是你的家,就是你害相思病的地方。你的家和你的心,都是跟著那人移動的。當她跟著你一起旅行時,家沒有離開;但她回去了,脫離這趟旅行了,所謂的家也就跟著搭上飛機離開了。
思念是一件很難控制的事。你可以訓練自己不吃飯,但你很難訓練自己不餓;你可以要求自己忍耐,但拿針刺你時你不能感到不痛。同樣的,你可以抑制自己繼續做很多的事,但你不可能消滅心裏頭面對她的思念。也許忙碌能使你暫時沒有心思去想,但事情一擱下來,當你躺在自己一個人的床舖上,你發現自己始終在期待回家的那一天,那個班機,想像與她重逢時的畫面。你發現兩人之間或許偶爾應該分開,因為唯有透過旅行而暫時離別,你才發現自己是不能與她分開的,你和她是一個生命的單位,你再也不能沒有她了。
難怪有人說,離別是為了相逢。我們常比喻丈夫是妻子的另一半,而妻子也是丈夫的另一半,是的,沒有人能長期使用一半的自己活著而不感到孤獨。所以離開她的時間一久,就好像不小心跳出水面太遠的魚,不住在淺灘上喘息,爬也要爬回水裡。直到你們相逢了,你打開門,看見她閃亮的大眼睛,你們一起坐在沙發上說話,顯然你終於找到了水,找到了空氣,你安全了,今晚終於能放心入睡了。
於是我想,或許神和人之間也是這樣的。你大可當個浪子去流浪,去花花世界裡找樂子,但終究你會生發思念的,終究你會想,你的家到底在哪裡?你活著究竟為甚麼?
然後你找到神了,也或者你本來就知道祂在哪裡,總之,你長久的乾渴解除了,你總算放下一百二十個心,知道自己終於回到了歸宿,你有家,你的生命因此補滿了。回頭再看先前的旅程,你不能說那段孤獨的日子是錯的,因為沒有對比,你就不知道何謂快樂,不能深刻體會與神同行的踏實感。雖然如此,你不願回頭再過自己一個人的生活,因為生命有限,你的每一天都不能再率性揮霍,你必須抓住分分秒秒與祂同在的時刻。
「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,說,看哪,神的帳幕與人同在,祂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作祂的百姓,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,作他們的神。神要從他們眼中擦去一切的眼淚,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,因為先前的事都過去了。」
所有的悲哀、哭號、疼痛都不能再摸你,腐爛的氣息也不再鑽入你的呼吸裡,你滿足,並且真正安息了。旅行的時間不能太久,你必須快點回來,世上最好的景色都不比這裡,這裡有你真正該愛的人,有你真正的源頭和終點,有你的全部,等著與你一同展開翅膀,進入永久的安息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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