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你們看,父賜給我們的是何等的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,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祂。』約壹三1
神的喜悅乃是與人成爲一,並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,但不在神格上,與祂一式一樣。約壹三章一節的「神的兒女」與二章二十九節「從祂生的」一致。宇宙中最大的奇蹟,乃是人類竟能從神而生,罪人竟能成為神的兒女,藉着這種驚人的神聖出生,我們得著了神聖的生命,就是永遠的生命,作爲神聖的種子種到我們裏面。甚至在我們輭弱或退後的時候,我們仍然深深確信我們是神的兒女。神是我們真實、真正的父,我們是祂真實、真正的兒女。因爲我們是神的兒女,有神的生命和性情,我們就能效法神。我們效法神,並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,乃是憑祂神聖的生命,因此我們能完全,像我們的父完全一樣!
哦!主耶穌!這是宇宙中最大的奇蹟!我這罪人竟能從神而生,成為神的兒女,神是我真實的父,我是神真實的兒女,我有神的生命和性情,就能效法神,甚至可以像神完全一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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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神是光,在祂裡面毫無黑暗;這是我們從祂所聽見,現在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』約壹一5
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,基督是實際與恩典,為著新人的生活;在五章一至二十一節,基督是光同著愛,為著信徒的行事為人。愛與光乃是神自己,是神的所是、神的素質。愛是神素質的本質,是恩典的源頭;光是神彰顯的性質,是真理的源頭。神聖的愛向我們顯明,就成為恩典;神聖的光照耀在我們身上,就成為真理。我們藉著享受恩典和真理,被帶回恩典和真理的源頭,就是那是愛是光的父神。我們若不願接受責備,就是在黑暗中行事為人;我們若真是在光中行事為人,就能接受責備並從中得著益處。我們需要認識並經歷神作為愛和光,停留在與這位是愛是光之神的交通裡,就成為蒙神所愛的兒女,在愛與光中行事為人!
喔!主耶穌!讚美你是愛,是恩典的源頭;你是光,是真理的源頭。使我留在與你這位是愛是光之神的交通裡,接受光中的責備,在愛與光中行事為人,成為蒙神所愛的兒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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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也要在愛裏行事為人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作供物和祭物獻與神,成為馨香之氣。』弗五2
我們這些神的兒女,應當在愛和光中行事為人。恩典與實際(真理)是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基本的元素,愛與光是五章一至三十三節保羅勸勉的基本元素。恩典是愛的發表,愛是恩典的源頭;真理是光的啟示,光是真理的根源。愛是神內在的本質,光是神外顯的元素;神內在的愛是可感覺的,神外顯的光是可看見的。我們這些神兒女的日常行事為人,該由神愛的本質和光的元素二者所構成;這該是我們行事為人內在的源頭。在愛和光裏行事為人,比照著真理並憑著恩典行事為人更深、更柔細。這需要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長得更深,從外面的元素長到裏面的元素,不僅以神作我們日常生活的模型,更以基督作我們生活的榜樣!
哦!主耶穌!我是你的兒女,應當在愛和光中行事為人,享受你愛的本質和和光的元素,以你為我生活的榜樣,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,驗證何為主所喜悅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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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祂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,在此就是愛了。』約壹四10
在愛裏行事為人,就是在與神親密的關係中行事為人。女兒與母親之間的親密關係,可用來說明在愛裏行事為人的意思。由於女兒對母親的愛,她們就不願拂逆母親的感覺;反之,她們在對母親親密的愛裏行事為人。同樣的原則,我們與父有親密的關係,在父面前,我們不僅享受恩典,就是愛的發表,我們也享受愛的本身。因為我們這樣親密的享受神的愛,我們不願意作任何使父不喜悅的事,不使祂的心擔憂。這是何等溫柔細緻的行事為人!這不僅是憑恩典而活,這乃是在愛裏行事為人。我們應當一直記得,我們是神的兒女,享受神的愛。我們也是聖徒,分別歸祂、被祂浸透。所以我們在日常的行事為人中,總是顧到父的感覺,因為我們親密的活在祂溫柔的愛裡!
哦!主耶穌!使我能在愛裡行事為人,就是在與你親密的關係裏行事為人,因著親密的活在你溫柔的愛,使我總是能顧到父的感覺,不作任何使父不喜悅的事,不使祂的心擔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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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愛裏,在祂面前,成為聖別、沒有瑕疵』弗一4
以弗所書的目標,乃是要帶我們進入神的愛,就是祂內在的本質裏,使我們在甜美的神聖之愛裏享受祂的同在。神先愛我們,然後這神聖的愛激起我們用愛回報祂,在這相互的愛裡,我們被神浸透,在祂面前成為聖別、沒有瑕疵。我們是在愛裏生根立基,在愛裡使我們生命長大並被建造。基督的身體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。如果我們談論高峰的真理卻缺少愛,就是自高自大,而沒有建造。我們不該以為別人是軟弱的,而我們不是軟弱的,這不是愛。愛遮蓋人並建造人,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,在我們的所是所作上,愛乃是極超越的路。神就是愛,我們既已重生,成了神的種類,神的兒女就應當是愛,我們既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了神,也就應當成為愛!
哦!主耶穌!讚美你就是愛,是你先愛了我,這神聖的愛激起我用愛回報你,使我在愛裡被你浸透、生命長大變化,使我也成為愛,並在愛裡建造基督的身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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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光的果子是在於一切的善、義和真實。』弗五 9
神是光,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,也是光的兒女,並且就是光的本身。我們若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,就會結出以弗所五章九節所描述的光的果子:善、義、真實。善,指著父神,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質;義,指著子神,因為基督照著神義的手續,成就神的定旨;真實,指著靈神,因為祂是實際的靈,乃是光之果子的彰顯。我們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,證據乃是看有沒有結出這種果子。我們藉著行事爲人像光之兒女所結的光的果子,在性質上必須是善的,手續上必須是義的,彰顯上必須是真實的,使神得以彰顯,成為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!
哦!主耶穌!使我的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,結出光的果子:在性質上是善的,手續上是義的,彰顯上是真實的,三一神成為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與彰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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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江姊妹(姊妹們共同編輯製作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