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沒有一個家僕能事奉兩個主;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,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。你們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(路加福音十六13)
註1:『瑪門』,亞蘭文,指錢財、財富。這裡的瑪門與神對立,指明錢財或財富是神的對頭,奪取神子民對神的事奉。
註2:「忠於」,或作「依附」。原文有依附這一方而反對那一方的意思。這指明事奉主需要我們愛祂,將我們的心給祂,緊緊聯於祂,將全人給祂。這樣,我們就從瑪門的霸佔和篡竊下得釋放,可以完全徹底的事奉主。主在這裡強調,我們要事奉主,就必須勝過誘惑人、欺騙人的不義瑪門。
信息選讀:瑪門在聖經裏乃是偶像。聖經總是把瑪門與神擺在對頭的地位。世界上沒有真正無神派的人,聖經說人不是事奉神,就是事奉瑪門。......不拜偶像乃是作基督徒最低的要求;對於偶像,我們都會說非摔掉不可。但我們卻說瑪門不要緊。這是大錯了。我們必須看準,偶像不能拜,瑪門也不能拜。我們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;瑪門就是偶像。
我們這人要學習在神面前富足。祂要我們學習在祂面前是富足的。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財主,問題是你的地位在那裏。我們叫你變賣一切,不是把錢花光了,乃是從地上的銀行提款,存到天上的銀行裏,是叫你換一個地方存。變賣一切是存到另一個地方去,就是存在天上。你本來存在地上的銀行,你能投資地上的銀行,但神在天上的銀行,你投不投資?你要不要存在永存的帳戶裏?我們事奉的乃是神!如果我們看得見,我們就把甚麼都擺進去。我們從前把一切擺在瑪門身上,事奉瑪門,現在我們要把一切擺在神身上,事奉神。我們要作一個在神面前富足的人。
事奉瑪門,貪愛瑪門,乃是一切罪惡的根。一個人身上如果有瑪門,就有放縱肉體,有瑪門就有驕傲,有瑪門就有貪心。我們必須徹底從瑪門得拯救。(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《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》)
在敬拜神的事上,我們不該給錢財有地位,不該給金銀有地位。主耶穌告訴我們,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我們不能事奉神,同時又事奉金銀。我們為了生存需要錢財,但我們不可讓錢財霸佔了我們。被貪財的私慾所霸佔,就是造金銀偶像。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七節說:『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,不要自高,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,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。』那些今世有金、有銀的人,不該倚靠無定的錢財。反之,他們該倚靠活的神。
基督徒很容易說,他沒有甚麼偶像。然而,基督徒不太容易見證他們不倚靠錢財。有錢財沒有甚麼不對,但倚靠錢財而不倚靠活神,就是敬拜偶像。我們若要單單純純地敬拜,所有的偶像都必須除掉,包括倚靠錢財的拜偶像在內。我們由經歷中知道,若是倚靠錢財,我們就會失去對神的敬拜。只要我們還倚靠錢財,我們就不能給神真正且純一的敬拜。因此,我們在敬拜神的事上,不該給錢財任何的地位。(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《出埃及記生命讀經》)
你可以這樣禱告:主耶穌,憐憫我,拯救我脫離瑪門的霸佔,因為我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主阿,為了生存我需要錢財,但求你保守我不受錢財的霸佔與誘惑,使錢財不奪取我對你的事奉。主耶穌,吸引我,使我愛你,將我的心給你,並勝過誘惑人、欺騙人的不義瑪門,好完全徹底的事奉我的主!